13日晚間,中國期貨業協會發布公告,為了配合原油期貨上市,已對現有自律規則進行一定修改,并發布三項指引,以規范和指導各期貨公司為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期貨交易提供期貨經紀及結算服務。
公告內容顯示,中期協起草了《〈境外交易者參與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期貨經紀合同補充協議〉指引》、《〈期貨公司與境外特殊參與者委托結算協議〉指引》和《〈期貨經紀合同〉指引(適用于境外經紀機構委托期貨公司從事境內期貨交易)》三個合同指引,并依據境外交易者參與境內期貨交易的特殊需要,對協會原《〈期貨經紀合同〉指引》進行了修訂。上述改動已經通過相關程序審議。
早在2014年12月12日,中國證監會正式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在其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原油期貨交易,但目前仍未上市交易。業內人士認為,原油期貨從一開始就定位國際化品種,國內期貨市場的多項規定都需要進行相關修改。為此,從2015年開始,從監管部門到交易所都開始了對相關監管規則、交易規則的重新制定和必要的修改。
隨著各項規則的完善,原油期貨上市進入了沖刺階段。5月31日,原油期貨開始仿真交易;6月12日,上海期貨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將于6月17日-18日進行第一次全市場生產系統演練,以平穩推出原油期貨。
根據該公告內容,全市場生產系統演練是能源中心在原油期貨仿真交易開展一個階段后,在技術端對交易、結算、報送監管等方面對生產系統進行的圍繞產品上市前后兩日的演練。能源中心擬在原油期貨上市前安排4次全市場生產系統演練,時間分別為6月17日-18日、6月24日-25日、7月1日-2日、7月8日-9日。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