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優化風電布局,促進分散式風能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與時下走俏的分布式光伏相比,分散式風電知者不多,屬于較為冷門的能源領域。“十二五”時期,分散式風電發展難在哪兒?在能源主管部門推動下,“十三五”時期,分散式風電又能否火起來呢?
多數已建成示范項目的示范作用不明顯
“發展分散式風電的出發點是,把分散的、不夠集中的風能資源也利用起來。”國網能源研究院專家洪博文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風能資源富集地區經過多年的大規模開發,且棄風頑疾難以解決的情況下,分散式風電就成了風電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補充。
2011年7月,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印發分散式接入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分散式風電市場由此啟動。當時,國家決定開展分散式風電示范項目建設,共涉及18個項目、合計裝機83.7萬千瓦。
國網能源研究院提供的信息顯示,這些示范項目涵蓋7個省份,既有風能資源豐富的“三北”地區,也有資源相對一般的中東部地區。“十二五”期間,15個示范項目建成發電,其余3個項目由于業主自身原因或場址問題停建。
從已掌握的接網運行情況上看,15個運行中示范項目主要是以1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當地變電站。受新能源整體大規模發展影響,西北地區的分散式風電普遍存在棄風限電問題,向110千伏以上電網倒送的問題較為嚴重。
從發電效益上看,15個運行中示范項目年等效滿負荷小時數在1037小時至2957小時之間,平均為1970小時,其中未配套建設升壓站的項目年等效滿負荷小時數為2442小時,高于平均水平。
“分散式風電的發展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早期未能形成較為完善的分散式風電技術標準體系和管理規范,來指導分散式風電的整體開發工作。”洪博文告訴記者,“多數已建成投運的示范項目,沒有體現出與傳統風電場的差異;分散式風電配電網低壓接入、就地消納的特點,沒有得到彰顯,示范作用不明顯。”
定義不明確是一大掣肘因素
從分散式風電第一個示范項目建成至今,已經過去了數年時間。但分散式風電的定義,卻仍需進一步明確。
國網能源研究院另一位專家李瓊慧表示,“分散式”的定義過于寬泛,容易導致各方認識上出現分歧。比如,業主單位認為分散式風電應該參照分布式電源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電網企業則認為分散式風電應該按照集中式風電參與調度管理。
“與分布式光伏、尤其是屋頂戶用光伏不同,分散式風電實際上裝機容量并不小,因為一臺風機的功率動輒上百千瓦,甚至幾兆瓦。”洪博文說。
據了解,15個建成投運的分散式風電示范項目中,單體項目最小規模為0.9萬千瓦,最大為5萬千瓦;既有通過10千伏線路T接接入就近電網的,也有通過建設110千伏升壓站接入電網匯集站的。“這兩類項目開發和運行差異較大,納入一個概念下進行管理容易出問題。”李瓊慧說。
6月初,記者在江蘇省鹽城市采訪時,就碰到了類似問題。
在鹽城市大豐區江蘇金風科技有限公司廠區,運行著一套由風電、光伏、儲能構成的微電網系統,系金風科技自主研發。該系統包含一臺2兆瓦的低風速風機,一臺100千瓦的小型風機,以及一座96千瓦的光伏電站,所發電力絕大部分都供給了鄰近的廠家消費。
“系統開建前,我們向有關部門申報項目時,光伏部分審批下來只花了兩個星期,風電部分卻花了半年多的時間。”金風科技有關負責人戰中磊告訴記者,“希望分散式風電的審批能夠簡化、快速一點,什么時候能像分布式光伏那樣便捷就好了!”
金風科技的微電網系統在大豐已投運2套,實現了盈利,被其視為發展新重心,擬在更大范圍內進行推廣,因而戰中磊的想法不難理解。
“在分散式風電定義不明晰的情況下,主管部門可能傾向于制定更嚴格的標準,也就是說,分散式風電的技術標準會參考傳統風電場的要求,這主要是出于對電網運行安全的考慮。”洪博文表示,“其實可以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靈活管理,比如最新的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就提出整體備案要求。”
此外,分散式風電的開發成本相對較高,也是一個掣肘因素。分散式風電的開發,主要是利用低風速資源。但根據業內人士研究,適用于低風速地區的風電機組制造成本,高于目前用于中高風速地區的風電機組。這就對分散式風電開發商、風機制造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中東部、南方地區未來將加大力度推廣
除了示范項目外,普通分散式風電項目在各地也有涌現。據國網能源研究院統計,截至2016年底,在全國20個省份共有113個分散式風電項目拿到了 “路條”,其中57個項目已建成發電,合計裝機接近400萬千瓦。顯然,分散式風電的規模尚遠不能和分布式光伏比肩。
盡管發展現狀不盡如人意,但毫無疑問,分散式風電的存在,對于優化利用中東部和南方地區的分散風能資源、提高風能利用效率、推動風電與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未來應加大力度推廣。《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即提出:因地制宜推動接入低壓配電網的分散式風電開發建設。
《通知》雖未就分散式風電提出具體的發展目標,但仍有幾處亮點值得一提。首先,規范了建設標準,如要求分散式風電接入電壓等級為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嚴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送電等;其次,要求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制定分散式風電發展方案;再次,鼓勵建設部分和全部電量自發自用,以及在微電網內就地平衡的分散式風電項目;最后,明確提出風電建設紅色預警地區應著力解決存量風電項目的消納問題,暫緩建設新增分散式風電項目。
此前不久,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在要求各地上報風電年度建設規模方案的通知中提到,“分散式風電不受年度新增建設規模限制”。
記者同時注意到,近期已有多個省份如河南、安徽、江蘇等,都在各自出臺的能源電力“十三五”規劃中提出,要布局發展分散式風電。
若能盡早解決前述分散式風電在發展中遇到的一些問題,我們有理由相信,“十三五”時期分散式風電市場將迎來一段好時光。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