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的市場需要四重屬性:一是客戶需求;二是規模成長潛力;三是資本回報率高;四是能長期存續。而社區太陽能市場幾乎滿足以上所有條件。更重要的是,這個市場目前得到美國政府的大力支持。
最近一段時間,美國成立了“政府社區太陽能合作聯盟”,第一次嘗試讓市政府集體購買社區太陽能電力。該聯盟由住房城市發展部、環境保護署、農業部等政府機構與太陽能公司、非營利組織、州和社區領導人、金融機構等主要代表合作,特別強調將幫助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節省能源使用成本。
明尼蘇達州是全美國最大、最發達的社區太陽能市場之一,預計今年將開發建成100兆瓦的社區太陽能電力項目。現在,該州有31個城市共同參與“政府社區太陽能合作聯盟”項目,于今年建設33兆瓦左右的社區光伏項目。
該項目為那些尋求購買社區太陽能電力的社區提供了一個渠道,每一個社區與社區太陽能開發商簽訂25年合同或能幫助城市節省數十萬美元,甚至超過100萬美元的電費。
在美國,即使有政府出臺的鼓勵政策,居民在屋頂安裝一套能夠提供房屋全部能耗的太陽能電池板仍耗資巨大,所需費用足夠支付未來7~10年的電費。除了成本過高,技術上也有難題,美國有半數住宅因屋頂狹窄、遮蔭等問題不適合安裝屋頂太陽能。
而社區太陽能模式能讓沒有條件在自家屋頂設置光伏發電系統的用戶,可以去購買當地社區及其附近設置的部分光伏發電系統使用。社區太陽能發電的電力也可以像自家設置的光伏發電系統一樣出售給電力公司,由此削減每月的電費。
根據落基山研究所的最新報告,美國無法安裝屋頂太陽能設備的家庭和商業建筑所需的社區規模太陽能市場潛在規模達到了750GW以上。(見下圖)
社區太陽能投資回報率最高可達20%-30%
這幾年,美國“社區太陽能”模式一直受到開發商和投資者的關注。美國主要太陽能開發公司如SolarCity、NRG能源公司等都已加入社區太陽能開發。
目前,美國社區太陽能大多由電力公司、當地的NPO(非盈利組織)法人、開發商共同運營。由于NPO機構擁有的競爭性優勢,由機構支持的項目也更容易擴大規模。最主要的是,NPO機構可以利用已經建立的客戶關系,控制接入電網的途徑,而且很多時候并不需要對法規進行修訂,就可以推出新的計劃。
在佛蒙特州,美國開發商Soveren Solar在北斯普林菲爾德就建成了一個社區太陽能項目,系統規模為900kW。為該地區提供服務的電力公司是Green Mountain Power(GMP),由此,GMP的電力用戶就可以購買這些社區太陽能。
在Soveren Solar的官網上,可以看到該項目的詳細信息。
SoverenSolar在一片開放的土地上建造一個面積為1 - 4英畝的太陽能電站。個人和企業都能夠在這個電站上購買太陽能電池板。
用戶以250W為單位、3-4美元/W的價格從Soveren Solar公司購買太陽能電池模塊。購買的模塊所發的電力從用戶的用電量中扣除,用戶只需向GMP公司支付差額。
該項目符合美國30%的聯邦稅收抵免政策。扣除稅款后,凈成本是2.8美元/ W。業主的投資回報率大概在10%左右。如果是企業購買社區太陽能系統的話,還將獲得7.2%的佛蒙特州投資稅收抵免,這可以給太陽能投資帶來20% - 30%的回報率。
Soveren Solar在佛蒙特州有當地合作的銀行負責提供項目貸款,每千瓦系統將產大約250美元/年的信貸。而在至少30年的時間里,房主或企業不需要另外支付維護系統的成本。如果用戶想知道自己需要購買多大容量的太陽能模塊系統,只需將每年的電費除以250美元即可。
按照佛蒙特州的法律規定,電力公司購買光伏發電系統發電的電力時,需要在原來的電價基礎上提高6美分/kWh。所以,該社區太陽能的參與者可以在10年里以14.7美分/kWh的價格從GMP公司購電,然后以20.7美分/kWh的價格售電。
據Soveren Solar介紹,1kW太陽能電池模塊每年發電的電力相當于約250美元。如果是每年的電費為1500美元的電力用戶,則購買6kW的模塊即可抵消掉全年的用電量。
如上圖顯示,稅收抵免后,凈成本為16800美元。
對大多數人來說,他們向銀行支付的貸款金額和他們目前支付給GMP公司的電費相同。根據項目大小,用戶還清貸款大概需要10-15年的時間,剩下的10-15年就可以免費使用電力了。
對于如何控制成本,位于佛蒙特州另一個城市的社區太陽能發電廠也有借鑒意義。西拉特蘭BoardmanHill太陽能發電廠是當地社區太陽能發展的典范之一。該由一家叫BHSFLLC的公司運營。該公司由當地居民聯合成立。
為了節約成本,經過談判議價,BHSF公司從一個本地安裝公司購買了太陽能板。此外,BHSF公司將項目的日常行政和財務管理工作與太陽能板的所有權相關聯,避免了中間價差與利潤邊際。項目由成員所有、管理及籌資。沒有第三方投資人,將成本降到了最低。
BHSF公司用能源信用來支付土地租金。原本的土地租賃費用總額為7萬美元,租期25年。然而,BHSF公司購買了5%的太陽能板(價格與租金相同),用這些太陽能板的產能來抵消日常用電的賬單。用戶僅需要為此支付2.5萬美元的前期費用,節省下來的4.5萬美元甚至超過了未出售的可再生能源證書的價值。通過享受項目5%的能源產出,土地擁有者每年獲得的收入不變,但項目參與者卻只需支付太陽能板的前期費用,而不必在今后25年里每年都支付租金。
過去,投資社區規模太陽能項目的家庭無權享受30%的居民稅收減免。然而BoardmanHill項目的一位成員向美國國稅局申請了私人信件裁決,為其爭取到了稅收減免權。
由此,成本低至2.87美元/瓦,加上額外的稅收減免,一個3kW裝機的項目成本大約是6000美元。每年電費節約超過700美元,這就意味著太陽能項目投資的年均回報率將高達12%。根據對該項目的報道顯示,如果用戶無法一下子拿出足夠的首付資金,他們可以利用本地銀行和信貸機構發行的低利率綠色信貸,以平時向電力公司支付的等額費用作為首付,分期逐年償還項目貸款。
企業購買“社區太陽能”綠電能降低價格風險
促進社區太陽能發展的另一個動力是美國企業對使用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承諾,財富500強企業中的43%都設定了各自的可持續發展目標,其中還有部分公司承諾100%使用可再生能源。
在美國,企業采購可再生能源的最主要方式是通過虛擬購電協議(VPPAs),即簽訂可再生能源項目合約,這部分電力將在電力批發市場上交易。企業也可以選擇安裝現場太陽能發電系統,一般由電力公司以凈計量方式計費,允許企業將多余電量出售給電網。第三種方式是通過電力公司綠色電費計劃購買可再生能源電力。
社區規模太陽能具有的風險結構與虛擬購電協議不同。在虛擬購電協議下,企業按照與太陽能開發商簽訂的購電協議,以固定價格購買10-25年的可再生能源電力,然后按照動態批發市場價格將電量出售。許多企業將簽署虛擬購電協議視為防范電價升高的對沖手段。當批發價格低于或高于該固定價格時,企業將分別虧損或盈利。
而在按虛擬凈計量的社區規模太陽能模式下,企業通過場外電站發電量抵扣電費賬單,抵扣標準通常在整個購電協議生效期內都相對固定。由于抵扣標準和電費價格都是已知的,項目的成本和收益固定,因此社區規模太陽能能提供低風險回報。
政府的手
不過,目前美國的社區太陽能裝機量僅占該國現有光伏裝機總量的0.6%。彭博新能源財經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全美共有86個社區太陽能項目,完成裝機總量只有110兆瓦。但隨著各州法律的完善,及政府的推廣,社區太陽能項目的建設成本可低至48美金/兆瓦時(不含利潤)。
而針對此次美國政府嘗試共同推廣社區太陽能,美國大平原研究所(Great Plains Institute)的項目經理特雷弗·德雷克(Trevor Drake)表示,盡管全國其他地區的市政府都聚集在一起購買屋頂太陽能電力,但是還沒有市政府在社區太陽能這個新興市場上嘗試過。
德雷克說,雖然通過該項目購買的電力是可觀的,但仍然遠低于該項目組織在2015年啟動“政府間社區太陽能合作”項目時所制定的180兆瓦的目標。
Falcon Heights市圣保羅郊區也參與了這個項目,這座城市的市政廳安裝了一套40千瓦的太陽能光伏系統。該區還通過政府社區太陽能項目,找到一個開發商并購買其1兆瓦的光伏項目,來增加該區對太陽能電力的投資。目前該區只節省了大約1000美元/年的能源成本。
區長Peter Lindstrom表示:“目前省下的成本相對較少。但我們想鼓勵州內太陽能發電的開發,所以我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
到目前為止,購買社區太陽能電力的總量還是令人比較失望。德雷克說:“這比我們想象的要少得多。不過在剛開始的時候,整個州的太陽能發電項目只有33兆瓦,所以180兆瓦的目標是一個比較大的數字。”
到去年為止,用戶參與的程度低于預期,這一結果可歸于幾個因素。
第一,明尼蘇達州的監管機構限制了開發商建造1兆瓦社區太陽能項目的數量。所以開發商開始紛紛出售他們的地產,導致用戶能夠選擇的光伏項目減少。
第二,美國聯邦投資稅收抵免政策將逐步取消,將使得市場更加混亂。
第三,包括圣保羅在內的東部都市區企業很少受到開發商的邀請。
德雷克說,政府間合作的目的是為了讓各個市區更快地進入太陽能市場,增加城市用電方式,降低城市能源成本,節省電費。
不過,市場對于社區太陽能發展的錢景還是非常看好。Navigant Research預計,到2020年全國各地社區太陽能項目總裝機容量將達到1.5GW,市場價值達到25億美元。而美國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也認為,到2020年社區太陽能將為美國太陽能產業帶來新增投資80億美元。按照佛蒙特州的法律規定,電力公司購買光伏發電系統發電的電力時,需要在原來的電價基礎上提高6美分/kWh。所以,該社區太陽能的參與者可以在10年里以14.7美分/kWh的價格從GMP公司購電,然后以20.7美分/kWh的價格售電。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