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印尼《雅加達郵報》報道:印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擬于今年出臺行政條例,以限制煤炭產量。
報道稱,該條例初步將包括自2019年起年煤炭總產量不得超過4億噸,且優先滿足國內需求等內容。該項規定將于今年出臺,并面向社會進行充分宣傳,便于企業有更多時間進行適應和準備。
2019年是印尼政府35000兆瓦電站計劃的收官之年,屆時其國內煤炭年需求量將達到2.4億噸,遠超去年1.24億噸的需求量。印尼能源和礦產資源部礦產項目負責人表示,為實現減產目標,政府將規定煤炭企業生產配額。印尼國家煤炭公司負責人認為,限產有助于提高國際煤炭價格,也有助于維持印尼國內煤炭資源的可持續性開采。若不進行控制,二三十年后印尼將主要依賴煤炭進口來滿足相關需求。
據悉,印尼去年煤炭總產量4.34億噸,超出計劃產量0.15億噸,其中1.24億噸用于國內生產,3.1億噸出口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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