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四川省新能源開發生態環境保護,督促落實各項環保、水保措施,7月18日,四川省能源局在成都組織召開新能源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座談會。全省風電和地面光伏電站開發企業主要負責同志及代表參加了會議,會上省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介紹了我省風電、光伏開發政策和規劃,并對下一步風電、光伏項目開發如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了統籌安排。
會議要求,全省各新能源開發企業要高度重視開發建設項目的生態環境管理工作,全面梳理核實項目建設是否涉及各類保護區(特別是自然保護區),項目核準(備案)、環評審批等各項手續是否完備,深化落實項目開發環境保護措施,實現項目綠色和諧發展。同時,要加強風電和地面光伏電站建設管理,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開發原則,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落實好各項環保措施。下一步,省能源局將堅持開發與保護并重,進一步規范我省新能源項目建設管理,促進我省新能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協調發展。
會議特別強調,對涉及自然保護區試驗區的普格縣海口、雷波縣拉咪南、拉咪北、井葉特西、朝天區馬頭巖(項目核準在保護區成立之前)等5個風電場項目,業主應仔細梳理項目各項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合法(尤其是環保、林業和水保等部門同意建設的批復文件),手續未徹底完善前不允許開工建設;尚未開工的項目應盡可能優化施工方案,確保項目施工區不再涉及自然保護區;已經開工建設的項目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開展施工,放慢建設速度,加快生態恢復節奏,切實履行好環保“三同時”,做到文明施工;工程完工項目應盡快開展環保水保等專項驗收,加快生態恢復進展,消除施工痕跡。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