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惠市委發〔2016〕7號)及《十一屆市委第22次常委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17】14-1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光伏扶貧項目可持續發展有序發展,應對今年國家對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的調整,結合我市實際,我辦與市財政局制定了《惠州市光伏扶貧上網電價補貼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17年7月28日-8月10日,有關意見請回復市扶貧辦(聯系電話:2892656,傳真:2808227;郵箱:hzfpaaa@126.com)。
感謝您的支持與參與。
惠州市扶貧辦
2017年7月28日
惠州市光伏扶貧上網電價補貼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三年攻堅的實施意見》(惠市委發〔2016〕7號)及《十一屆市委第22次常委會議決定事項通知》(【2017】14-1號)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光伏扶貧項目可持續發展有序發展,應對今年國家對光伏發電補貼政策的調整,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價格補貼暫行辦法。
一、補貼光伏發電上網電價的目的意義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各幫扶部門緊緊圍繞“村村有物業、戶戶有就業、人人有收入”的核心目標,通過實施“十大扶貧模式”,多措并舉確保如期實現貧困村、貧困戶脫貧攻堅目標。其中,光伏扶貧是實現“村村有物業”和“人人有收入”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全市推廣的“十大扶貧模式”之一。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光伏發電陸上風電標桿上網電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2729號)精神,從2017年下半年起,將調低光伏發電等項目標桿上網電價,廣東省屬三類地區,對2017年1月1日以后納入財政補貼年度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及2017年以前備案并納入以前年份財政補貼規模管理的光伏發電項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運的),執行2017年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85元/度,比2016年度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98元/度降低了0.13元/度,國家對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暫定每年調整一次。為保證2016-2020年新時期精準扶貧的光伏扶貧項目上網電價均穩定在0.98元/度,市政府將通過財政資金補差辦法,對上網電價低于0.98元/度的光伏扶貧項目給予差額補助,確保貧困村、貧困戶的光伏扶貧項目不因國家政策調整而降低收益。
二、補貼范圍和標準
2017-2020年,有精準扶貧任務縣、鎮、村、戶建設的光伏扶貧項目享有上網電價政策補貼,對達不到光伏發電標桿上網電價0.98元/度的光伏扶貧項目,由市財政進行補差,達到0.98元/度。
據統計(詳見附表1),2017年上半年建成規模410KW光伏項目發電量是61.63萬度,在建或擬建規模9056.67KW,預計年發電量1142.15萬度,以上兩項合計發電量是1203.78萬度。按目前每度上網電價0.85元,每度電補助0.13元計,2017年財政共需安排補貼156.49萬元(以最終核定的結算電量為準),由市、縣(區)財政按5:5比例分擔。以后年度,視國家標桿上網電價調整標準作出相應調整,由市、縣(區)按5:5分擔比例列入當年度預算安排。
三、補貼的時間年限
根據目前我市已并網的光伏發電項目調查顯示,我市光伏發電項目收益率在10-11%,預計回收成本年限在10年。為確保貧困村、貧困戶增加收入,達到穩定脫貧,如期收回項目投資,財政光伏扶貧上網電價差額補助年限為自項目投成上網起補貼5年。
四、申請補貼的審批流程
以光伏扶貧項目年度總發電量,計算補貼資金,每年結算一次,具體申請由項目主體提交,項目主體根據當地供電部門年度抄表數(經供電部門確認,并加蓋公章),連同申請提交鄉鎮(街道)核查后,報縣扶貧辦、縣財政局審核匯總后,報市扶貧辦、市財政局審批,市財政核準后下達補貼資金(詳見附件2)。
附件:光伏扶貧項目申請補貼流程圖
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扶貧辦
2017年7月27日
責任編輯: 李穎